单项选择题
韩国人甲与美籍华人乙在北京相识,于2004年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甲随夫定居于北京并申请放弃韩国国籍,于2005年11月20日获得批准后,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至今未获得批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自2005年11月20日以后,甲的民实现行为能力应适用()。
A.中国法律 B.韩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民事行为发生地国的法律
多项选择题 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可能以()的法律确定其股东的权利。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美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的主营业地在德国。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制度,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依()确定。
单项选择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