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A.外币兑换业务
B.外币购销业务
C.外币借款业务
D.接受外币投资业务
E.计算外币借款利息业务
问答题 计算题: 甲企业20×0年末为开发A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3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5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5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2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该研究开发项目形成的A新技术符合上述税法规定,A新技术在当期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假定该项无形资产从20×1年1月开始摊销。 企业会计上和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均按照10年的期限采用直线法摊销,净残值为0。 20×2年末,该项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400万元,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不需变更。 假定甲企业每年的税前利润总额均为5000万元;假定未发生企业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分别计算20×0年至20×3年的递延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以万元为单位)
问答题 计算题: 甲上市公司于20×8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8年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万元,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500万元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应收款项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2)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承诺对销售的X产品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甲公司20×8年销售的X产品预计在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的费用为4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0×8年没有发生售后服务支出。 (3)甲公司20×8年以4000万元取得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投资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差较小,甲公司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当年确认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该国债投资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4)20×8年12月31日,甲公司Y产品的账面余额为2600万元,根据市场情况对Y产品计提跌价准备4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5)20×8年4月,甲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成本为 2.000万元,20×8年12月31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为41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基金未进行分配,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其他相关资料: (1)假定预期未来期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 (2)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确定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中资产、负债在20×8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同时比较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计算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2)计算甲公司20×8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3)编制甲公司20×8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问答题 计算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部为存货项目计提的跌价准备)为33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全部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为16.5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年该公司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已获得批准,自20×2年1月1日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变更为15%。 该公司20×1年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涉及所得税会计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年1月1日,以1043.27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每年付息国债。该国债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6%,年实际利率为5%。甲公司将该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 (2)20×1年1月1日,以2000万元自证券市场购入当日发行的一项5年期到期还本每年付息公司债券。该债券票面金额为2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5%。甲公司将其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税法规定,公司债券利息收入需要交所得税。 (3)20×0年11月23日,甲公司购入一项管理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等共计1500万元。20×0年12月30日,该设备经安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设备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税法规定,税法允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假定甲公司该设备预计净残值为零,与税法规定相同。 (4)20×1年6月20日,甲公司因违反税收的规定被税务部门处以10万元罚款,罚款未支付。 税法规定,企业违反国家法规所支付的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20×1年10月5日,甲公司自证券市场购入某股票;支付价款200万元(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甲公司将该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 假定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及减值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20×1年12月10日,甲公司被乙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未履行合同的造成的经济损失。12月31日,该诉讼尚未审结。甲公司预计很可能支出的金额为100万元。 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在税前扣除。 (7)20×1年计提产品质量保证160万元,实际发生保修费用80万元。 (8)20×1年未发生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 (9)20×1年未发生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 甲公司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2)计算甲公司20×1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和所得税费用总额。 (3)编制甲公司20×1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