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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综合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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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约翰为一美国公民,在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任职并在我国境内已经居住满5年,2005年4月其工资收入如下:由该企业支付8000元,由外方公司支付2500美元(折合人民币20625元)。本月中,约翰除工资收入外,还被要求到我国高校讲学,取得报酬3万元;同时出版一部自传小说,取得稿酬1万元。请根据上述事实及法律规定回答。

讲学报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是多少?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劳务报酬如果低于4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额是800元,高于4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额是全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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