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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003年7月26日,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木石煤矿发生1起特大透水事故,造成35人死亡。该矿井田范围内地面有一个露天矿坑,地面标高+60米、坑底标高+46米,平常坑内部分区域有积水。2003年6月~7月,该地区连降暴雨,降雨量达411mm,露天矿坑内积水增至10万m3左右。木石矿为逃避当地部门监管,没有将越界部分巷道绘制在图上,隐瞒作业地点。事故直接原因:木石矿违法越界开采煤层防隔水煤柱,进入水体下采煤,在生产过程中顶板冒落后与露天矿坑底直接沟通,导致露天坑内的积水和泥沙溃入井下。 1、依据《煤矿防治水规程》,确定这起突水事故的等级? 2、谈谈这起事故对你有何启示?

问答题 某矿在二1煤层采空区内掘进,前方出现半煤半渣情况后,矿井总工程师坚信前方基本无水害威胁,使用煤电钻进行探放水,被上级部门查出。谈谈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问答题 2005年12月2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寺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5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工作在没有准确图纸、井巷断面较小、坡度大等困难条件下进行。寺沟煤矿水文地质资料不全,没有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水害警戒线。在透水征兆明显情况下,既不撤出受水患威胁区域的人员,也不有关处置措施,仍然冒险作业。直接原因:寺沟煤矿接近老空积水采煤,造成煤柱垮落,老空积水迅速溃入井下,导致事故的发生。 1、依据《煤矿防治水规程》,确定这起突水事故的等级? 2、谈谈这起事故对你有何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