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6)14号公告中第五条(二),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税,而(2016)36号过渡文件3中只有免和不免(全额征税)的规定,具体怎样把握?
14号公告:个人转让住房差额征税—适用于北上广深的个人转让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大连不适用该差额征税规定。
问答题 自然人将自家住房房盖出租给移动通信建信号塔,属于出租不动产?
问答题 房地产企业开具尾款发票,如何纳税?
问答题 房地产企业开具预售款发票、结算发票,是否是六联专票、五联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