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学考试网 易学考试官网
全部科目 > 大学试题 > 财经商贸 > 国际结算 > 国际结算综合练习

问答题

简答题

我国某受益人向山东中行提交了一套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该信用证为自由议付信用证,有效地在中国。经审认为单证相符,山东中行议付后,遂按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寄单索汇。数天后,山东中行未见款项收回,且开证行也没有通知不符点,即向开证行发电催付,开证行回电称未收到单据。经查,单据在邮寄途中遗失。于是立即马上电告开证行单据遗失,并联系受益人补寄一套副本单据。
开证行在收到副本单据后回电称:“单据遗失的责任在议付行。不能接受副本单据,且交单期限已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将保留单据等待贵行指示。”试问:开证行的做法是否有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开证行的做法无理,应向开证行付款。因为:1)山东中行是指定银行。本证为自由议付信用证,根据《UCP600》第2条的规定,......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相关考题

    微信小程序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