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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李某系某县塘河镇村民,在塘河镇从事钟表、电器等修理活动。2015年6月,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取缔无证、无照大检查中,发现李某为无照经营。执法人员王某等3人扣押了李某从业的部分工具,市场监管局作出了罚款的书面决定。李某行政处罚后,继续无照经营。同年10月,塘河镇政府根据县政府《关于对个体工商经济无照经营实行强制管理的决定》的文件,对李某处以1000元罚款。李某认为镇政府行为违法侵犯其权益,要求赔偿。

李某从事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县市场监督局取得的下列哪些证据证明?()

    A.李某从业的工具
    B.李某参加钟表、电器修理培训的结业证
    C.公安机关关于李某以往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材料
    D.市场监管局对李某所作的调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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