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学考试网 易学考试官网
全部科目 > 大学试题答案(课后习题答案)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1999年3月5日上午,景荣公司给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发出一份要求购买其厂生产的办公家具的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内容: (1)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 (2)要求在3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景荣公司; (3)总价格不高于15000元。同时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做了说明,并附了样图。 3月5日下午,衡阳加工厂也以电子邮件回复,认可景荣公司的全部要求,并于3月6日专门派人到款荣公司做了确认,但双方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 11日,衡阳加工厂将上述桌椅送至景荣公司。但景荣公司已于10日从别处购买了新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

景荣公司和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案中,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和景荣实业成立购销合同法律关系。首先,正如上文上述,我国法律成认电子邮件的书面法律效力。其次,双......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微信小程序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