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制药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03年11月份发生下列购销业务: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0元,税率17%,货已验收入库: (2)车间领用上月购进的原材料100,000元,用于免税药品的生产; (3)进口药品检验设备一台,取得海关的完税凭证上注明增值税税额120,000元; (4)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900,000元的药品给一药品批发企业,已取得货款351,000元,货物已发出,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0,000元; (5)将已逾期一年的包装物押金50,000元.冲销本厂库存包装物成本。企业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额如下当月进项税额=145,299.14+120,000=265,299.14元当月销项税额=351,000÷1+17%×17%=51,000元当月应纳增值税额=51,000-265,299.14=-214,299.14元。 要求: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具体分析该厂当月增值税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指出错在何处并正确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问答题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营加工业务。2005年2月甲企业接受乙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乙企业交来的原材料成本为30,000元,发生的加工费为1,170元(含税,已开具增值税发票),消费税税率为8%,增值税税率为17%;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有关税款的收付已通知银行办妥。要求计算甲企业应向国税部门申报交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问答题 某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1月共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购进原材料一批,共支付人民币117万元(税率17%),有增值税专用发票;(2)收购免交增值税农产品一批共支付人民币80万元,有合法发票,已知所购农产品一半用于内部职工饭堂;(3)购入固定资产一台,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款20万元,税款3.4万元;(4)销售产品一批,价款300万元,另动用自有车辆送货,并收取运费2,000元。(税率17%)该企业计算应交增值税如下:销项税额=300×17%=51(万元)进项税额=[117/1.17]×17%+3.4=20.4(万元)应纳增值税=51-20.4=30.6万元请分析该企业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指出错误之处,并正确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