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02年2月,某县药检所在检查中发现,县药材公司自1999年6月至2000年5月,先后从某保健饮料厂、某健民饮料厂购进益寿津、人参蜂王浆共17家7种保健饮料7500盒,价值人民币25329元。然后将这些无药品批准文号的饮料作为药品销售给医药卫生单位5918盒,销售金额819557元。在药检过程中,县药材公司把药检人员拒之门外并辱骂药检人员,拒绝提供有关帐目材料。某县卫生局通知药材公司,封存尚未售出的库存7种保健饮料,听候处理。但药材公司擅自启封保健饮料,继续销售。某县卫生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第50条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没收县药材公司等18家单位销售假药的非法所得;对已封存尚未销售的保健饮料由各单位自行按非药品处理;对县药材公司等18家单位处以各自销售额两倍的罚款。县药材公司等12家医药经销单位对此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本案是否有第三人?为什么?
【参考答案】
本案有第三人。在本案中,受到行政处罚的18家单位中,只有12家申请行政复议,另外6家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但由于他们与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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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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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说法中错误的包括?()
A.原告负有证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的举证责任
B.因公权力不得随意处分,所以行政诉讼一律不得调解
C.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当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D.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
多项选择题
被告在上述期间内没有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继续审理
B.按撤诉处理
C.缺席判决
D.径行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