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张某和郑某2002年结婚,次年育有一子甲。由于张某在一家化工企业工作,比较危险,因此在2003年3月自己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儿子甲。
如果张某在一次盗窃爬窗时坠楼身亡,甲能否获得保险金?
【参考答案】
不能,但可以获得保险单现金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的导致其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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