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学考试网 易学考试官网
全部科目 > 大学试题 > 财经商贸 > 金融法规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张某和郑某2002年结婚,次年育有一子甲。由于张某在一家化工企业工作,比较危险,因此在2003年3月自己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儿子甲。

如果张某在一次盗窃爬窗时坠楼身亡,甲能否获得保险金?

    【参考答案】

    不能,但可以获得保险单现金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的导致其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点击查看答案
    微信小程序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免费搜题